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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縮燃燒氨逃逸在線監測系統制造商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對表面涂裝企業摸底排查從源頭控制、過程管理、廢氣收集、末端治理等方面全面對表面涂裝行業進行綜合整治。
通過實施VOCs綜合整治,完成表面涂裝行業企業VOCs污染治理,企業工藝裝備、污染治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大幅提升,企業治理項目全部完成,已建成治理設施穩定運行,穩定達到相關控制標準和要求。
二、整治范圍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整治范圍為包括家具制造、金屬制品、通用設備制造、設備制造、汽車制造、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儀器儀表制造等行業。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源頭控制,積極推廣“綠色涂裝”
實現源頭控制,提高低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積極推廣“綠色涂裝”理念。根據涂裝工藝的不同,鼓勵使用水性、高固體成分、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VOCs含量的環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劑型涂料,從工藝的源頭減少原輔材料的VOCs含量,實現VOCs減排目的。
汽車制造行業,汽車制造噴涂、維修噴涂和補漆工序使用的涂料VOCs含量應符合《汽車涂料中有害物質*》(GB24409-2009)的規定,其余行業鼓勵使用通過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的環保型涂料。
(二)加強過程管理,推廣先進生產工藝
1.原輔料儲存:涂料、稀釋劑、清洗劑等含VOCs的原輔材料應儲存或設置于密封容器或密閉工作間,隨取隨開,用后及時密閉,原料中屬于危化品應符合危化品規定。
2.原輔料調配和轉運:溶劑型涂料、稀釋劑等調配作業在獨立密閉間完成。宜采用集中供料系統,無集中供料系統時轉運應采用密閉容器封存,縮短運轉路徑。
濃縮燃燒氨逃逸在線監測系統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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