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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常流式液壓動力轉向控制閥 (簡稱控制閥)總成臺架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單獨的控制閥總成,也適用于與有關部件裝成一體的控制閥,例如控制閥與動力缸一體的聯閥式動力轉向裝置中的控制閥,控制閥與轉向器一體的半整體式動力轉向裝置中的控制閥和控制閥與轉向器及動力缸一體的整體式動力轉向裝置中的控制閥。
試驗類別:
1、可靠性試驗
本標準規定控制閥總成可靠性試驗按JB 3784執行。
2、性能試驗
A、動力轉向控制閥油壓靈敏度特性試驗。
B、動力轉向控制閥操縱力特性試驗。
C、動力轉向控制閥泄漏試驗。
D、動力轉向控制閥壓力降試驗。
試驗條件:
1、控制閥進油口油溫50±5℃。
2、流量:除另有規定外,應為動力轉向裝用車輛發動機怠速時的油泵輸出量。
3、操作轉向盤的角速度不得大于10°/s。
4、每次試驗前儀器調零。
5、每項性能試驗樣品不得少于三個。
試驗儀器精度:
1、壓力表精度為0.5級。
2、流量測試儀表誤差小于0.5%。
3、轉角測試儀線性誤差小于0.5%。
4、扭矩測試儀線性誤差小于0.5%。
一般要求:
1、將控制閥閥芯置于中間位置。
2、控制閥的固定
對于單獨控制閥總成應將控制閥閥體固定,對于聯閥式動力轉向裝置應將動力缸缸體及動力缸活塞桿固定,對于半整體及整體式動力轉向裝置應將轉向器及轉向搖臂固定。
3、油壓的測量點
在控制閥的進油口與回油口測量油壓。
4、閥芯位移的測量
可直接測量閥芯的位移或轉角,也允許采用間接測量,即在與閥芯位移或轉角有傳動關系的機構上測量。例如:可測量轉向盤轉角。
5、控制閥操縱力的測量
應直接測量驅動閥芯的力 (或力矩),允許采用間接測量。
6、每一樣品進行3次試驗,任兩次試驗結果的差值不得大于較小值的1%,否則應重新進行三次試驗。
試驗報告可只附一次試驗的曲線,但用數值表示的試驗結果應取三次試驗結果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