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衛生檢驗中,《GB4789.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標準,很多種類的食品檢驗中,菌落總數定為必檢項目。此外,該標準還用于加工環境、原材料和過程中間產品的衛生監控中。
該標準目前使用的版本為GB4789.2-2016版,新版標準于2022.06.30發布,自2022.12.30實施。本文就新舊版本的差異專門列表比較(如表1),以期為廣大檢驗工作人員提供參考。
表1 新舊版本標準差異對比表
比較項目 | 2016版 | 2022版 |
設備和材料 | 恒溫水浴箱:46℃±1℃ | 恒溫裝置:48℃±2℃ |
培養基和試劑 | / | 增加:菌落總數測試片 |
檢驗程序 | ||
操作步驟 | 6.1.3用1mL無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1:10樣品勻液1mL,沿管壁緩慢注于盛有9mL稀釋液的無菌試管中(注意吸管或吸頭尖-端不要觸及稀釋液面),振搖試管或換用1支無菌吸管反復吹打使其混合均勻,制成1∶100的樣品勻液 | 6.1.3用1mL無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1:10樣品勻液1mL,沿管壁緩慢注于盛有9mL稀釋液的無菌試管中(注意吸管或吸頭尖-端不要觸及稀釋液面),在振蕩器上振蕩混勻,制成1∶100的樣品勻液。 |
6.1.6及時將15mL~20mL冷卻至46℃的平板計數瓊脂培養基(可放置于46℃±1℃恒溫水浴箱中保溫)傾注平皿,并轉動平皿使其混合均勻。 | 6.1.6及時將15mL~20mL冷卻至46℃~50℃的平板計數瓊脂培養基(可放置于48℃±2℃恒溫 裝置中保溫)傾注培養皿,并轉動培養皿使其混合均勻。 | |
結果與報告 | 7.2.3若所有平板上為蔓延菌落而無法計數,則報告菌落蔓延。 | 刪除了“菌落蔓延”的報告形式。 |
附錄A | A.2 磷酸鹽緩沖液 | A.2 無菌磷酸鹽緩沖液 |
附錄B | 無 | 新增具體示例 |
通過上表可以看出,對于檢驗操作人員而言,新版標準最大的改變有三點:
1、稀釋度的選擇
舊版標準中規定,選“2-3個適宜稀釋度的樣品勻液”進行傾注;新標準中則為選“1-3個適宜稀釋度的樣品勻液”進行傾注。新標準這樣規定,表面看來是更寬松了,可以允許檢驗者選擇1個稀釋度進行計數,但筆者認為,這一規定實際上對檢驗人員的要求更高了。選擇計數的稀釋度較多較廣,比方說每個稀釋度都進行計數,那么得出的每個稀釋度數據之間可以相互對比一下,對檢測結果有個權衡,如果只選擇一個稀釋度進行計數,必然要求檢驗人員對自己的樣品非常了解,比如說有的樣品中含菌量很少(少于300CFU/mL),只選最di稀釋度進行計數即可,但如果含菌量較高的樣品,只選一個稀釋度進行計數,沒有第二個稀釋度數據作為參考,那么得出的檢驗結果很可能是有缺陷的,這種情況下,建議還是盡量多做選幾個稀釋度來計數。
總之,雖然新版標準允許選用1個稀釋度來計數,但考慮檢驗工作的嚴謹性,我們還是建議盡量多選幾個稀釋度來計數,以期得出最真實的檢驗結果。
2、培養基的溫度
舊版標準中,指定用“恒溫水浴箱”,新版標準改成了“恒溫裝置”,這種表述更加寬泛,筆者理解為只要能達到“恒溫”的目的就行,不拘泥于水浴箱或其它保溫恒溫裝置。關鍵是培養基的溫度,舊版為“及時將15mL~20mL冷卻至46℃的平板計數瓊脂培養基(可放置于46℃±1℃恒溫水浴箱中保溫)傾注平皿,并轉動平皿使其混合均勻”,而新版標準則改為“及時將15mL~20mL冷卻至46℃~50℃的平板計數瓊脂培養基(可放置于48℃±2℃恒溫裝置中保溫)傾注培養皿,并轉動培養皿使其混合均勻”,培養基的溫度要求從具體的點(46℃)擴展到了一個范圍(46℃~50℃),這樣得出的結果除了人員操作造成的差異外,溫度的差異是不是也會造成檢測結果的不同呢?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對于有些菌46℃傾注計數的結果和48℃傾注計數的結果的確有差異,那么如果再提高到50℃,這種差異是否會更加明顯?對于同一個樣品,當不同的檢驗人員分別用46℃和50℃的培養基傾注計數,得出的數據不一致,甚至有爭議時,該怎么辦?這也是筆者比較疑惑的地方。
3、試驗操作
對于試驗過程中的一些操作,新版標準進行了更加細化的描述,比如6.1.3中,明確描述為稀釋液需要“在振蕩器上振蕩混勻,制成1∶100的樣品勻液”,而不再沿用舊版本中“振搖試管或換用1支無菌吸管反復吹打使其混合均勻,制成1∶100的樣品勻液”的說法。這一描述更加規范,也更加科學,筆者非常認同,不同方式的混勻程度,的確會給檢驗結果帶來很大差異,具體請參考:微生物盲樣檢測介紹及注意事項
注:本文屬海博生物原創,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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