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切實加強土壤環境污染防治,根據《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陜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陜政發〔2016〕52號)和《榆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榆政辦發〔2017〕4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及榆林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立足我市實際,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神木建成小康社會提供環境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18年,全面摸清我市土壤環境狀況,明確土壤環境保護優先區域,建立嚴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制度,確保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點位達標率不低于國家、省、榆林市級下達的目標值;到2020年,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建成全市土壤環境保護體系,使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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