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空氣顆粒物自動監測手工比對核查解決方案
閱讀:1261 發布時間:2017-5-15
在公眾對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需求的推動下,大氣細顆粒物PM2.5作為基本監測項目納入《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截止2016年底,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分階段完成PM2.5的監測能力建設和實時發布。環境空氣質量連續監測:在監測點位采用連續監測儀器對環境空氣質量進行連續的樣品采集、處理、分析的過程。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在監測點位用采樣裝置采集一定時段的環境空氣樣品,將采集的樣品在實驗室用分析儀器分析、處理的過程。為確保連續監測系統采樣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國家和地方環境監測機構對轄區內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PM2.5)自動監測開展手工比對核查工作。
利用手工比對采樣器與被核查顆粒物自動監測儀器進行同時段采樣,計算自動監測儀器與手工比對采樣器監測結果的相對誤差,評價數據質量。顆粒物分別通過具有一定切割特性的采樣器,以恒速抽取定量體積空氣,將空氣中PM2.5截留在已知質量的濾膜上,根據采樣前后濾膜的重量差和采樣體積,計算PM2.5的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