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醫院污水處理設備,基本要求
醫院污水處理的目標主要為兩點:一、有機污染物的去除;二、細菌和病原體的殺滅。因此醫院污水的處理設計主要圍繞降解去除有機污染物和消毒殺菌展開。醫院污水具有水質復雜, 水量小且變化幅度大等特點,在醫療機構污水處理工程中有一定的典型意義。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18466-2005和衛生院的實際排污情況,一般采用二級處理工藝,即生化+消毒工藝處理醫院排放的污水。
為保證醫院廢水處理達標排放,很大程度降低廢水處理站的風險,根據《醫院廢水處理設計規范》要求,醫院廢水應做到如下要求:
1、醫院病區與非病區廢水應分流,嚴格控制和分離醫院廢水和污物,不得將醫院產生污物隨意棄置排入廢水系統。
2、醫院的各種特殊排水,應單收集,分別采取不同的預處理措施后排入醫院廢水處理系統。
二氧化氯消毒設備基本要求:
1、發生器的設計及電器設計應符合GB 19517和GB 5083或相應的標準和組織認可的標準要求。
2、發生器采用的PVC材料應符合GB/T 4219.1和QB/T 3802或相應的標準和組織認可的標準要求。
3、發生器的制造應符合JB/T 2932或相應的標準和組織認可的標準的規定。衛生部頒發的二氧化氯發生器許可批件
4、發生器的反應系統應設置安全防爆裝置。
5、各管道應無泄漏現象。
6、原料液輸送應有連動裝置。
7、發生器運行時所用原料yan酸、氯酸鈉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