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3(3.00 版以上)可以選擇加強防作弊工作模式。在所有標定調試工作完成后(注 7-2-1),可以將加強防作弊工作模式設置為有效,提高系統的防作弊能力。當加強防作弊模式設置為有效且標定開關處于關閉狀態時,儀表開機版本號提示變為【SAF *.**】,提示使用者儀表處于加強防作弊狀態。
2、設置方法
在稱重狀態下,打開標定開關,按下表方式操作:
1按[設置]在稱重顯示狀態下打開標定開關
2按[7] [0]按[輸入][P 00][P 70]
輸入設置加強防作弊模式的密碼“70”
3輸入防作弊模式后按[輸入][SAF *]*為加強防作弊模式0:無效1:有效
4稱重狀態 設置完畢自動退回稱重狀態
注 7-2-2、注 7-2-3
注 7-2-1:標定操作完成后會自動將加強防作弊模式設置為無效,如果需要選擇加強
防作弊模式,必須在所有標定操作后設置。
注 7-2-2:如果在新表調試中發現加強防作弊模式設置為有效后稱重數據不正常,則
表明使用的是舊版耀華協議的數字傳感器,無法使用加強防作弊功能,請
將加強防作弊改為無效后使用。
注 7-2-3:設置完成后必須關閉標定開關,并加好鉛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