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廠家溫馨提示注意事項
閱讀:426 發布時間:2021-4-19
編輯:東莞環儀
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試驗環境標準:
1、溫度: 15℃~35℃
2、濕度; 30%~60%
3、大氣氣壓: 86KPa~ 106KPa
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試驗測試方法及描述:
1.若進行對試樣需對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的檢測,檢查合格后,再進行編號處理;
2.調整箱內環境至試驗樣品所需實驗的溫度、濕度等;
3.確保儲水區水位已達標,調整設備運行每個階段的試驗時間;
4.打開箱門,將已編號試驗樣品放入試驗箱內進行恒溫恒濕試驗;
5.每隔24小時取出進行外觀檢查與拍照記錄。
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試驗注意事項:
1.所測試的試樣堆放量不可對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風量的循環系統造成影響,否則可能會影響設備的性能;
2.嚴禁測試爆炸性、可燃性以及高腐蝕的物質,以免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3.在使用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做試驗時試驗箱的門一定要關緊,以免溫濕外泄而達不到設定范圍;
4.若在0℃以下運轉時,無特殊必要時,嚴禁打開箱門。(簡而言之,做低溫試驗時,打開箱門將會對內部蒸發器和其他部位造成冰封的現象,溫度越低,現象就越嚴重,造成不可逆的損傷。假如是試驗中無奈下需要打開,也要盡量縮短開啟時間;
5.設備運行高溫時,打開箱門時請注意,以防被燙傷。
(東莞環儀儀器整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