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聯合下發通知,明確了環保稅開征前各地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多部門協作工作機制,確保開征工作順利啟動、平穩推進。
離2018年1月1日開征環保稅的日期已經進入了。我們來看一看各地征收大氣污染稅是多少。
環保稅法列出了環保稅征稅稅目及稅額,也明確大氣和水污染物的稅額由省級政府確定,報經省級人大決定。
各地方標準參考如下
目前各地大氣污染征收稅額參考 | ||
省份 | 大氣污染稅額 | 備注 |
山東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當量征收環保稅6.0元,其他應稅大氣污染物每當量征收環保稅1.2元 | 尚未通過省人大表決 |
貴州 | 每污染當量2.4元 | 已通過省人大表決 |
重慶 | 每污染當量3.5元 | 尚未通過省人大表決 |
江蘇 | 每污染當量4.8元 | 尚未通過省人大表決 |
江西 | 每污染當量1.2元 | 尚未通過省人大表決 |
浙江 | 每污染當量1.4元,四類重金屬污染物為每污染當量18元 | 尚未通過省人大表決 |
福建 | 每污染當量1.2元 | 已通過省人大表決 |
廣東 | 每污染當量1.8元 | 尚未通過省人大表決 |
立即詢價
您提交后,專屬客服將第一時間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