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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圓形驗粉篩操作步驟與計算方法
一、圓形驗粉篩操作步驟
1、首先是將 圓形驗粉篩 放在水平牢固的實驗臺或桌面,如實驗臺或桌面不平,易引起驗粉篩振動。
2、按質量標準中規定的篩號選取篩格。
檢驗面粉通常采用CB42、CB36、CB30、CQ27、CQ20、CQ16、CQ10,檢驗淀粉和米粉采用80目和100目篩絹或標準紡織篩網;檢驗配合飼料時采用4、6、8、12、16目標準紡織篩網。
3、每層篩內放5個橡皮球,然后按大孔篩在上,小孔篩在下,zui下面是篩底,zui上面是篩蓋的順序安裝好(每次只能放七層篩格)。
4、從平均樣品中分取試樣50g(至0.1g)(檢驗面粉、淀粉及米粉時取樣量為50g,當檢驗配合飼料時取樣量為100g)放入量上層篩中,掛好壓緊構(應注意兩邊壓緊度一致)。
5、調節定時器定時10分鐘(按定時器上的"+""-"按鈕調節為10min)
6、開動電源開關,驗粉篩自動以260r/min的速度連續篩動10min后停止,此時應再按開關切斷電源,并使時間控制器復位;
7、取出各篩層,揀出橡皮球,傾斜輕拍篩格,用毛筆把篩上的粉集中到一角,倒出稱重(小于0.1g時不計重)。
二、新國標圓形驗粉篩計算方法
結果計算:粗細度以殘留在規定篩層上的粉類占試樣的質量分數表示,按式以下兩個公式進行計算:
X1=(M1÷M)×100
X2=(M2÷M)×100
式中:X1--試樣粗細度(以質量分數表示),(%);
M2上層篩殘留物質量,單位為克(g);
X2--規定篩層上殘留物質量之和,單位為克(g);
M-試樣質量,單位為克(g)。
雙試驗結果允許差不超過0.5%,求其平均數,即為測定結果。計算測定結果保留小數點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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