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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線材扭轉試驗機試驗程序:
1、試驗一般應在10-35℃的室溫下進行,如有特殊要求,試驗溫度應為23℃士50C。
2、將試樣置于試驗機夾持鉗口中,使其軸線與夾頭軸線相重合。為使試樣在試驗過程中保持平直,應施加某種形式的拉緊力,這種拉緊力不得大于該線材公稱抗拉強度相應力值的2%。
3、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應按表3所列有關材質的線材直徑選用相應的扭轉速度,其偏差應控制在規定轉速的110%以內。
4、試樣置于試驗機后,以一合適的恒定速度旋轉可轉動夾頭,計數裝置同時自動記數,直至試樣斷裂或達到規定的次數為止。
5、當試樣的扭轉次數、表面及斷口符合有關標準規定時,則該試驗有效。如果試樣未達到規定的次數,且斷口位置在離夾頭2d(D)范圍內,則該試驗無效。在試驗過程中,如試樣發生嚴重劈裂,則zui后一次扭轉不計。
6、試樣的扭轉斷裂類型、外觀形貌及斷U特征典型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