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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TO模式嘗鮮環境管理轉型
8月1日,在山東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轉讓—經營”模式(以下簡稱TO模式)推廣工作啟動會上,山東省環保廳和青島、淄博、濟寧等14市環保局先后與3家運營公司和1家比對公司簽訂合同。
加上去年10月開始試點的濟南、濱州、菏澤3市的28個空氣站,全省17市144個空氣站已全部實行TO模式,這標志著山東省在全國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移交第三方,實行專業化、社會化運營管理,開了全國先河。
山東省環保廳廳長張波在會上指出,推行空氣站TO模式改革,主要是環境監測管理體制及工作機制的改革。體制改革就是“一收一放”,即環境質量的監測管理“上收一級”,進一步強化省級宏觀管理職能,避免地方行政干預,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污染源的監測“下放一級”,充分調動市縣微觀管理積極性,讓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聯合起來共同監督排污單位。這有利于省、市、縣各級環保部門科學劃分管理職責,權責更加清晰;有利于提高監測數據質量;有利于強化環境監管;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
28個空氣站試點探路
早在2008年4月,山東省就在全國啟用了環境自動監控系統,基本實現了對重點排污單位和主要水、氣環境的全天候監控。自動監測數據在環境監管中發揮了重要作用,2009年~2011年,全省連續3年在環境保護部總量減排監測體系考核中名列全國*。
為進一步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降低監測成本,2011年10月,山東省啟動了空氣站TO模式試點工作,試點范圍包括濟南、濱州、菏澤3市的現有空氣自動監測站,共28個,其中濟南16個、濱州6個、菏澤6個。監測指標包括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和氣象五參數,各指標及備用機器、配套的輔助設備均納入試點范圍,試點期限為兩年。
城市空氣站TO模式是新生事物,山東省積極探索創新,實行“現有設備有償轉讓、專業隊伍運營維護、專業機構移動比對、環保部門質控考核、政府購買合格數據”的管理模式,由省、市兩級環保部門共同對運營單位、比對單位進行質控考核,共同出資購買符合質量要求的監測數據,監測數據歸省、市環保部門所有。
144個空氣站全部推行
山東省環保廳副廳長王光和告訴記者:“山東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TO模式試點近一年來,主要取得了4條經驗:一是提高了數據質量,二是避免了行政干預,三是加強了質控工作,四是降低了監測成本。”
據了解,在專業化、規范化運營維護下,試點城市空氣站運行穩定,提高了數據質量,每月設備運行率和數據準確率排名均居全省前列,其中菏澤市實行TO模式前后數據準確率分別為84.4%和97.8%,提高了13.4%。
TO模式將大量基礎性維護工作交由運營單位負責,環保部門可騰出精力加強對質量控制的考核,理順了環保部門工作機制。監管方式由省對市質控抽查變成省和市共同對運營單位監督質控,省、市環保部門形成了合力。
實行TO模式還有助于推動形成規范的市場競爭,充分發揮運營公司的規模和專業優勢,降低監測成本,同時使國有資產實現增值。通過測算,實行TO模式,山東省空氣站運行費用將降低15%左右,國有資產凈值增值7%。
省級為主、市級協助監管
為確保空氣站在TO模式下運行正常,切實取得實效,山東省將采取省級為主、市級協助的監管方式。省級負責對運營單位、比對單位全面管理,市級負責保障監測條件,并隨時向省環保廳反映運營問題和數據疑問。
山東省采取經濟手段、資格管理和法律法規相結合的考核機制,運營單位必須在省環保廳*賬戶打入全部運營站點3個月運營費用作為運營抵押。對未達到運營要求或違規操作的,扣減相應的運營費用直至終止運營合同、取消其在山東境內的運營資格,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其運營設備由運營單位自行處理或按確定的設備使用年限進行折舊,由省環保廳組織有償轉讓給其他運營單位。考核主要內容包括:對運營單位主要采用監測設備運行率和監測數據準確率進行考核,對比對單位主要采用比對率和比對準確率進行考核。
山東省所轄各市環保局表示,要努力做好TO模式下空氣站運行的各項服務和監督工作。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