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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腕治污,把法律責任“挺在前頭”
閱讀:193 發布時間:2015-10-26
鐵腕治污,把法律責任“挺在前頭"
環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鐵腕治理。
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已經完成大修,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修訂正在積極推進,環保部門正在推動環境影響評價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的制定。這些法律的修改和制定中,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加大對污染者的處罰力度。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也在于實施。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法律威力日益發揮。
今年1月至8月,全國對違法排污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405件,罰款數額近3.3億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400件;全國共檢查企業100余萬家次,責令停產近2.3萬家,關停取締1.5萬余家,推動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
同時,環境司法取得重大進展。zui高人民法院、zui高人民檢察院發布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zui高人民法院出臺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
有關部門建立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協調配合機制。2013年,各級環保部門向*機關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總計706件,超過以往十年總和。2014年,環保部門向*機關移送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2180件,超過上年2倍。
隨著國家對環保治理的力度不斷加大,相信不久的將來我們一定會再次擁有碧水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