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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將結束舊有食品安全標準重復又亂的問題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將結束舊有食品安全標準重復又亂的問題
在剛剛過去的2011年,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走進公眾視野,從火腿腸里的瘦肉精,到合資奶粉里的砷、鉛、鉻超標,餐桌安全已經成為老百姓zui關心的話題之一。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陳舊且不統一,監管力度不足,是許多專家分析中,食品安全問題頻出的癥結。
我國現行的食品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四個大類,頒布部門也不盡相同。一枚小小的蘋果,身上背著分別來自農業、林業、商檢、商業、輕工、供銷6個主管部門的不同標準。在五花八門的標準中,相互打架的情況時有發生。比如黃花菜,按照衛生部關于干菜類食品的衛生標準,黃花菜的含硫量不能超過0.035毫克/千克。如果對于同樣一種食品中同樣一種成分,卻有全然不同限定標準,你該聽誰的呢?標準不一致會造成多部門打架,在日常生活會給人們帶來一些混亂,對生產廠家也是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食品安全法》才得以出臺,對各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協調分工進行明確,也為標準的清理和統一創造了條件。在日前衛生部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征求意見稿)》中,就明確表示,截止到2013年底,將對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進行清理,截止到2015年底,對相關標準進行廢止,解決標準間交叉、重復、矛盾等問題。除了標準交叉,相互矛盾之外,困擾我國食品安全標準的另一大問題,就是許多標準超期服役。
昨天,衛生部刊出聲明,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意見征求的截止日期是2月28號。就征求意見稿來看,我國十二五期間將完成對舊有標準的全面清理、整合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