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鍋爐補給水全自動軟化水設備的幾個理由
閱讀:1040 發布時間:2009-7-28
大家知道,小型鍋爐(蒸發量<20t/h)的補給水,以鍋爐外化學水處理——即我們常說的軟化水為主,根據GB1576—2001工業鍋爐水質標準規定,額蒸發量≤2t/h,且額定蒸汽壓力≤1.0MPa的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以及額定功率≤4.2MW非管架式承壓的熱水鍋爐和常壓熱水鍋爐,可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盡管有以上規定,根據我們的經驗,在以上兩類可采用鍋內加藥處理的場合中,我們仍強烈推薦將軟化水作為鍋爐補給水,原因如下:
(一)軟化水的檢驗指標單一,檢驗方式簡便,對水處理效果可隨時、即時檢測,心中有數;而鍋內加藥法的水處理效果不便檢驗,實踐中往往通過鍋爐運行一段時間后,打開人孔、手孔目測防垢效果,造成檢驗手段的滯后性。
(二)軟化水處理以去除水中的鈣、鎂為目的,對不同性質的水的處理方法基本相同;而從嚴格意義上講,不同的鍋內加藥法,其防垢機理不同,對不同水質,藥劑配方應做相應調整,而實踐中經常遇到同一配方應用于多種水質的情況,從而導致很多效果不佳的案例出現。
(三)對于熱水鍋爐,如果不使用軟化水,某些情況下會產生嚴重后果。在實踐中,由于爐型設計等原因,我們發現大量熱水鍋爐存在高溫區局部汽化問題,在汽化嚴重的水管部分,甚至水垢過多形成局部堵死,造成爆管。因此,我們建議,熱水鍋爐不但應當配套軟化水設備,而且鍋爐補給水的標準應較GB1576-2001所規定的0.6mmol/L更為嚴格,我們企業內部執行的標準為0.1mmol/L,在許多熱水鍋爐的使用中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全自動軟化水設備的出現,降低了對軟水設備操作人員的要求,使許多沒有專職水處理化驗人員的單位仍能很好的使用軟化水作為鍋爐補給水,特別是TMF系玩軟化水設備的成功應用大大降低了全自動軟水設備的生產成本,使鍋爐配套全自動軟水設備時的一次性投資,明顯減少。真正使軟化水處理技術與其它水處理方式相比具有了極為明顯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