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儀器網手機版
移動端訪問更便捷生態環境部批準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噪聲》
2023年08月22日 16:06:00
來源:化工儀器網 點擊量:3537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排污許可證中工業噪聲相關內容的申請與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噪聲》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標準編號(HJ 1301-2023)。
【化工儀器網 標準發布】噪音污染如今已經成為繼環境污染之后又一重大公共衛生威脅,長期在強噪聲下工作的工人,除了耳聾外,還常常伴有頭暈、頭痛、神經衰弱、消化不良等癥狀,從而引發高血壓和心血管病。與此同時,更強的噪聲還會刺激內耳腔前庭,使人頭暈目眩、惡心、嘔吐,還會引起眼球振動、視覺模糊以及呼吸、脈搏、血壓等發生波動。減少工業噪音的不利影響既是保障群眾健康的要點。
近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排污許可證中工業噪聲相關內容的申請與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批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噪聲》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標準編號(HJ 1301-2023)。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噪聲》(以下簡稱《標準》)由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城市安全與環境科學研究所起草。
《標準》規定了工業噪聲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基本情況填報要求、工業噪聲許可排放限值確定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技術要求及合規判定方法。
《標準》適用于指導工業噪聲排污單位填報排污許可證工業噪聲相關申請信息;適用于指導審批部門審核確定工業噪聲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工業噪聲排污許可管理要求;適用于排放工業噪聲且依法應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
《標準》將于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標準詳情見附件。
相關閱讀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4月28日,由國家能源局組織行業相關機構和專家編制的《中國氫能發展報告(2025)》正式發布。《報告》顯示,2024年我國氫能全年...2025-04-29 15:47:14
-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中國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2025-04-27 14:41:52
-
近日,廣州醫科大學就“廣醫2025年公共衛生學院、基礎醫學院和金域檢驗學院教學實驗室建設儀器設備購置項目”發布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2025-04-27 09:46:13
-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加強重點行業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明確重點行業中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嚴...2025-04-22 09:43:43
-
日前,國碳達峰碳中和計量技術委員會碳排放量計量分技術委員會關于《溫室氣體無組織排放監測系統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的通知,截止時間202...2025-04-21 13:21:53
-
近年來我國生態環保產業持續壯大,日益成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主力軍與實現“雙碳”目標的生力軍。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營收規模突破...2025-04-17 15:10:34
版權與免責聲明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②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③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