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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端訪問更便捷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浙江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03日 11:44:30
來源:浙江省科技廳 點擊量:4567

為貫徹落實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20〕34號)精神,加快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現就組織開展2020年度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化工儀器網 政策標準】近日,浙江省科學技術廳發布了關于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浙江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主要是為了貫徹落實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快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的步伐。
通知文件中告知了申報對象、申報條件、申報程序以及其他要求,感興趣的客戶可點擊原公告進行了解,希望符合條件的相關單位踴躍參加。
通知原文如下:
各省級有關單位、設區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20〕34號)精神,加快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現就組織開展2020年度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浙江省內依法注冊為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或企業的獨立法人機構,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具有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新型研發機構。
二、申報條件
根據《若干意見》,新型研發機構應當實行政府引導、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等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探索理事會(董事會)決策、院所長(總經理)負責的現代化管理機制,構建需求導向、自主運行、獨立核算、不定編制、不定級別的市場化運行方式,形成人員招聘自主化、薪酬激勵市場化、收益分配企業化的引人用人機制。
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應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國家和我省重大發展戰略需求,積極探索原始創新到產業化的新模式,開展前瞻性、性科學技術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具備承擔國家和省級重大科研項目的能力。原則上年均科研經費投入不少于2000萬元;科研人員不少于80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比例不低于80%;辦公和科研場地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0萬元。
三、申報程序
(一)在線申報。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請進入省科技廳窗口,選擇“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認定”進入網絡申報界面(9月9日開始在線填報),按要求填寫《浙江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書》,并上傳相關附件。
(二)審核推薦。由省級有關單位和設區市科技局分別對本單位主管或本地區申報單位填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出具信用承諾書和審核意見后,推薦至省科技廳。本次申報工作不設名額限制,為保證推薦質量,請省級有關單位和設區市科技局按照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要求,認真審核、確保質量,嚴格按照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要求擇優推薦。
四、其他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嚴格履行科研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確保申報材料和相關數據真實、準確。對申報中存在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申報或認定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二)各新型研發機構在線申報的截止時間為9月20日18點,省級有關單位和設區市科技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9月28日18點。請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線申報和審核推薦,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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