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石油產品及添加劑機械雜質測定的方法
一、實驗儀器和試劑
1. 石油產品和添加劑機械雜質試驗器。
2. 鼓風烘箱。
3.定量濾紙(中速,定量,Φ11cm)。
4.干燥器
5.溶劑:95%乙醇,乙mi,甲苯,乙醇-甲苯(體積比1:4),乙醇-乙mi(體積比4:1)。
6.硝酸銀溶液(0.1mol/L)
二、試驗步驟
1.將定量濾紙分別放在三個敞蓋的稱量瓶中,在105~110℃的烘箱中干燥不少于1h,然后蓋上蓋子放在干燥器中冷卻30min,進行稱量,稱準至0.0002g,干燥(第二次干燥時間只需30min)及稱量操作重復至連續兩次稱量間的差數不超過0.0004g.
2.將不超過容器3/4的試樣,搖動5min,使混合均勻,粘稠的試樣應預先加熱到40~80℃,然后用玻璃棒仔細攪拌5min.
3.從混合好的石油產品中稱取試樣,100℃粘度不大于20mm2/s的石油產品稱取100g,100℃粘度大于20mm2/s的石油產品稱取25g,蠟和難于過濾的潤滑油稱取50g,以上均稱準至0.5g;機械雜質含量大于1%的重油試樣稱取10g,機械雜質含量小于1%的重油試樣稱取15g,均稱準至0.1g;含有添加劑的試樣稱取5~10g,稱準至0.02g.
4.往盛有試樣的燒杯中加入溫熱的溶劑油,100℃粘度不大于20mm2/s的石油產品加入溶劑油量為試樣的2-4倍,100℃粘度大于20mm2/s的石油產品加入溶劑油為試樣的4~6倍;重油加入溶劑油量為試樣的5~10倍;含有添加劑試樣加入溶劑量為試樣的10~12倍,預熱時不要使溶劑沸騰.
5.趁熱將溶液用恒重好的濾紙過濾,溶液沿著玻璃棒倒在濾紙上,過濾時倒入漏斗中溶液高度不得超過濾紙的3/4.
6.進行抽濾時,抽濾速度應控制在使濾液成滴狀,而不允許呈線狀.
7.在過濾結束時,對帶有沉淀的濾紙,用熱溶劑油沖洗過濾器,沖至沒有試樣的痕跡,而且使濾出的溶劑*透明和無色為止.
8.將帶有沉淀的濾紙放入已恒重的稱量瓶中,敞開蓋子,放在105~110℃烘箱中干燥不少于1h,然后蓋上蓋子放在干燥器中冷卻30min,進行稱量,稱準至0.0002g,恒重.
9.如果結果不超過技術標準的要求,第二次干燥及稱量可省略.
10.同時進行溶劑的空白試驗補正。
三、計算
式中:m4-------帶有機械雜質的濾紙和稱量瓶的質量,g
m3-------濾紙和稱量瓶的質量.
m2――――相同體積的溶劑沖洗后濾紙和稱量瓶的質量,g
m1――――未用溶劑沖洗前的濾紙和稱量瓶的質量,g
m--------試樣的質量,g
四、報告
取重復兩次試驗的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 機械雜質含量在0.005%(包括0.005%)以下時,報告結果為無機械雜質。
五、精密度
用以下規定來判斷試驗結果的可靠性(95%置信水平)
1. 重復性 同一實驗室,同一操作者使用同一臺儀器,用同一試樣重復測定的兩結果之差,,不應該超過以下數值:
2. 再現性 不同實驗室,不同操作者使用不同儀器,用同一試樣重復測定的兩結果之差,,不應該超過以下數值:
六、注意事項
1. 稱取試樣前必須搖勻。
2. 所有溶劑在使用前應過濾。
3. 所選用濾紙的疏密、厚薄以及溶劑的種類,數量最好是相同的。
4. 空濾紙不能和帶沉淀的濾紙在同一烘箱里一起干燥,以免空濾紙吸附溶劑及油類的蒸汽影響恒重。
5.到規定的冷卻時間后,應立即稱重,以免時間拖長后,由于濾紙的吸濕作用,影響恒重。
6.過濾的操作應嚴格遵照重量分析的有關規定。
7.所有溶劑應根據試樣的具體情況及技術標準有關規定去選用,不能亂用,否則,所測得的結果無法比較。
8.不能在電熱板及電爐上加熱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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